學會介紹經營人壽保險事業須涉及多方面的專業知識,必須依賴各種專業人才,如保險數理、保險行銷、保險醫學、保險法務、會計、投資、核保、理賠、資訊等。除此之外,現代企業莫不講究管理科學,而人壽保險事業更需要既瞭解各專業領域又深具管理科學的經營通才。
民國70年代,壽險所需人才之培育機構付之厥如,與先進國家比較,相形見拙。因此,民國七十五年逢甲大學保險研究所所長方明川先生、南山人壽黃富雄先生、財政部保險科長鄭濟世等一些有志之士有鑒於此,秉持奉獻精神,倡議結合國內保險專業、學者及業界人士的眾力,參照美國壽險管理學會組織,籌組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以期培植經營管理幹部,增進管理人員彼此間的感情,促進國際人壽保險管理學術的交流,並藉以提升我國人壽保險事業在國內、外的形象與地位。與當時台灣已成立的「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由壽險公司組成)」、「中國保險學會(以產險為主體)」、「中華民國精算學會(以數理統計為主體)」、「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以研究發展為主)」等四個團體,共同構築成我國保險業未來發展之支柱。
本會結合國內保險專家、學者及壽險同業,致力壽險經營水準之提昇。
並以促進人壽保險管理學術、培植人壽保險管理人才、核保與理賠人才及國際間人壽保險知識之交流為宗旨,藉理論引導實務,實務配合理論,期待能提昇壽險經營學術水準,培養既瞭解各專業領域又深具管理科學的經營通才。
為完成學會各項任務,特於理、監事會下成立各委員會以推動業務。
召開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採購印刷,會員聯誼活動,年度計劃與年度預算、決算編製,會計及其他行政事項。
會員資格審查、人壽保險管理人員、理賠及核保人員資格測驗等事項。
核保理賠研修班及簽署人員班之訓練,研討會,書籍編輯等事項。
舉辦核保理賠研討會,受託辦理人壽保險事業有關之核保理賠學術、改進與建議事項。
保險醫學之研究、舉辦保險醫學研討會、提供保險醫學處理諮詢。
所有的理監事、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秘書們,皆為各公司人員所組成,且為無給職,秉持奉獻精神,為整個壽險業的發展而努力。
辦理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壽險管理』期刊、舉辦壽險管理相關研討會。
(一)、取得國內外保險學會、保險研究機構或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並具聲譽卓著之保險專業機構授與相當於保險業核保人員之資格,並在國內實際協助處理核保業務一年以上者。
(二)、取得國內外保險學會、保險研究機構或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並具聲譽卓著之保險專業機構授與相當於保險業理賠人員之資格,並在國內實際協助處理理賠業務一年以上者。
(一)、保險業應每年對其核保及理賠人員給予在職進修達三十小時以上,以提升其專業技能。
(二)、保險商品簽署人員每年至少應參加主管機關指定或認可之訓練機構舉辦之保險相關業務專業訓練達十五小時以上。
前項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機構,其訓練之內容及考核標準,每年應報主管機關核備。
本學會會員分為準會員及正會員,須得通過本學會考試或國外相關機關考試,始得入會。入會的好處有:專業知識受肯定、核保理賠研修班及簽署人員課程享有優惠價格、考試報名享有優惠價格、可免費參加研討會、享有網站會員專屬區資源等等。最重要的是,參加本學會考試、訓練課程及研討會,即能達成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管理辦法第十二、十三、十六條與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十四條之要求。